黄历中的“打官司”是什么意思?
0
2025-12-06 09:11:32

打官司:同词讼,意为提起诉讼或处理法律事务的日子。
“打官司”源于古代诉讼需提交诉状(状纸),需以文字说明诉讼人身份、理由、请求及事实依据,故称“词讼” 。
现代意义上的 “进行法律诉讼” ,即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,被告进行应诉,双方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的这一整个过程。
在古代,为什么“打官司”要看日子?
这种习俗背后蕴含着古人的几种观念:
对官府和法律的敬畏:在古代,公堂(法院)是决定人生死、财产归属的至高权力之地。选择一个吉日,是希望得到上天眷顾,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能够获得公正。
对胜负不确定性的规避:诉讼结果充满变数。通过择吉,人们希望将这种不确定性降到最低,为自身增加“胜算”的心理筹码和信心。
趋吉避凶的心理需求:官司本身就是一件“凶事”,会带来压力、损耗和是非。在“宜讼”的日子行动,是希望通过选择天时来化解其中的“凶气”,转化为有利的局面。
黄历中的词讼(打官司)
黄历每日标注“宜忌”,其中“词讼”通常出现在“忌”项,表示当日不宜进行诉讼活动。例如:
定日:宜宴饮、协议,忌医疗、诉讼 。
成日:宜开业、婚姻,忌诉讼 。
当黄历上写“宜:打官司”或“宜:词讼”:
这表示今天是适合主动提起诉讼、递交诉状,或出庭应诉的吉利日子。
传统上认为,在这样的日子进行诉讼活动,能够 “得理”,即更容易得到公正的裁决,过程会相对顺利,有利于己方。它象征着公理和正义站在你这一边。
当黄历上写“忌:打官司”或“忌:词讼”:
这是一个强烈的警示,表示今天极其不适合发起或参与任何法律诉讼。
传统上认为,在这样的日子打官司,可能会 “理亏”,即容易遇到昏官、判决不公、证据对自己不利、过程波折重重,甚至导致败诉、破财伤身。
加载全文
滴天居士